2024福建泉州市正骨医院工作人员招聘45人公告(四)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在人员控制总量下、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详见《泉州市正骨医院2024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四)》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附表中的要求为准),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①现役军人;②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③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特别提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精神,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说明要求执行。
2. 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2024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6.特别说明:护理岗位报名对象限参加《泉州市正骨医院2024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三)》(以下简称公告(三))笔试考核的人员,具体可报名的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四》。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起至11月1日12:00止。
2.报考人员:报考者应自行登录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qzzg.cn)完成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被录取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根据提示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应将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打包一同上传至报名端口中。
4.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24年11月5日-11月7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四、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可在报名次日起2天后,登录医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考核通过后将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请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若出现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或成绩,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资格复审
体检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在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六、考核方式及时间
1.考核方式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
2.护理岗位笔试成绩直接采用《公告(三)》中的笔试成绩,不再另行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数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笔试+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由泉州市正骨医院研究决定。
4.考核时间定于2024年11月10日,具体以医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七、成绩计算及公布
1.直接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按照40%笔试+60%面试的成绩组成。护理岗位笔试成绩直接采用《公告(三)》中的笔试成绩。
3.所有考核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对外发布各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医院另行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仍没有符合条件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考有关规定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正骨医院将按程序给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按照正骨医院通知时间及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正骨医院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需要从考核合格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所有聘用人员均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3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研究生从到正骨医院正式报到之日起6个月,本科及以下人员从正骨医院正式报到之日起12个月,应继续接受正骨医院进一步考察。
九、薪资福利
1.新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进修培训、奖惩等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二金”等社会保险。
2.报名要求 “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的卫技人员,另增加每人每年不超过24000元的生活补助,享受期不超过3年。
3.报名放射科医师、急诊重症医师、麻醉医师、超声科、神经外科医师岗位的本科学士学位低年资医师,另增加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岗位补助,享受期不超过3年。
4.报名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学士学位人员,完成岗位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享受硕士学位同等岗位补助,享受期不超过3年。
十、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院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本批招聘岗位的报到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12月份(各岗位的具体报到时间将于确定体检名单后通知),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报到的,将安排人员递补,后果自行承担。
4.报名岗位要求实习或者工作经历的,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
5.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于体检前向正骨医院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6.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是否递补由医院研究决定。
7.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正骨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qzzg.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个人。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8.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正骨医院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95-22586806(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泉州市正骨医院2024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四)》
泉州市正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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