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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1年天津考区关于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06-30 11:11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天津卫生人才

2021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第一次)将于8月20日至22日期间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计算机化考试。

二、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1.临床类别执业医师:2021年8月21日下午16:30-18:30和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2.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4.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5.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2: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1:35。

三、参加考试考生范围

符合《医学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2021年在天津考区参加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的考生,其中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和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应材料;2020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当年医学综合考试未通过,且已通过2021年天津考区报名审核的考生。

四、相关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和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相应材料,且通过审核并完成缴费后方可参加考试。其他考生无需提交材料,直接缴费即可。

(一)相关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 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2. 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二)提交材料时间、地点、方式

相关考生按照所在考点规定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材料,经考点审核同意后,由考点统一将材料上报考区复核。

1. 考区复核时间:2021年7月6日至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 考区复核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B座2楼)。

五、考试缴费

缴费采用网上缴费的形式进行。请相关考生于2021年7月13日至19日,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完成医学综合考试网上缴费。凡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医学综合考试资格。考务系统不支持现场缴费功能。

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所缴考试费发票,可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21年7月20日到市考试中心考务管理部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开具发票事宜。

六、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8月13日至22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自行打印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

七、实践技能考试结果复核

对考试结果提出复核的考生,需填写《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结果复核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单位及所在辖区考点同意后,由各考点于6月30日前报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市医学考试中心在受理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所在辖区考点,并由其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提出复核的考生本人。

八、其他事项

2021年天津考区继续积极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最终结果以后续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22-5807781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1年6月25日

(编辑:zhangfang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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